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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无
参威口服液说明书(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参威口服液
- 英文名称: 无
- 汉语拼音: Shenwei Koufuye
处方药物
【成份】
人参、黄芪、枸杞子、何首乌、鹿茸、五味子、白花蛇舌草、天花粉、威灵仙、甘草。辅料为:蜂蜜、山梨酸。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甜,微酸涩。
【适应症】
健脾补肾。适用于神疲乏力,腰膝酸软,头晕目眩者。
【规格】
每支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 本品宜饭前服用;如有沉淀,摇匀后服用。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禁用
【老年用药】
无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无
【临床药理】
无
【临床试验】
无
【药理毒理】
无
【药代动力学】
无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包装】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口服液瓶用铝盖包装,每盒6支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5502(B-0502)-200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522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县湾湾川植物园
邮政编码:134100
电话号码:0435-6179368
传真号码:0435-6179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