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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威口服液说明书(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参威口服液
英文名称: 无
汉语拼音: Shenwei Koufuye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9

【成份】

人参、黄芪、枸杞子、何首乌、鹿茸、五味子、白花蛇舌草、天花粉、威灵仙、甘草。辅料为:蜂蜜、山梨酸。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甜,微酸涩。

【适应症】

健脾补肾。适用于神疲乏力,腰膝酸软,头晕目眩者。

【规格】

每支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 本品宜饭前服用;如有沉淀,摇匀后服用。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禁用

【老年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临床药理】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包装】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口服液瓶用铝盖包装,每盒6支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5502(B-0502)-200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522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县湾湾川植物园
邮政编码:134100
电话号码:0435-6179368
传真号码:0435-617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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