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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说明书(哈药集团中药三厂)

以下患者禁用:1.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 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类患者禁用本品。3. 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4.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英文名称: Pediatric Compound Sulfamethoxazole Tablets
汉语拼音: Xiao'er Fufang Huang'anjia'ezuo Pian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12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噁唑0.1g和甲氧苄啶20mg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适应症】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 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3.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4. 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5. 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6. 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³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7. 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规格】

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

【用法用量】

小儿常用量 2个月以上婴儿及儿童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 20~30mg/kg及TMP 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日;治疗细菌感染的疗程为7~10日;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儿童慢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

【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肌肉疼痛、发热血清病样反应。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出血倾向。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 恶心、呕吐、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10. 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禁忌】

1.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 由于本品阻止叶酸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类患者禁用本品。3. 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4.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 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2.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3.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4.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发生。失水、休克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者不宜应用本品。5.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6. 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患者。7. 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孕妇禁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应用本品须权衡利弊。2. 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儿童用药】

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由于婴儿应用磺胺药后可使血胆红素增高,有发生核黄疸的危险,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药物相互作用】

1. 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2. 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3. 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4. 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5. 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6. 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加其潜在的毒性作用。7. 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8. 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的相加。9. 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10. 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11. 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12. 磺吡酮与本品合用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持久升高易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本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13. 本品中的TMP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14. 本品中的TMP与环孢素合用时可增加肾毒性。15. 利福平与本品合用时,可明显使本品中的TMP清除增加和血清半衰期缩短。16. 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合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17. 不宜与氨苯砜合用,因氨苯砜与本品合用时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18. 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为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药物过量】

过量使用本品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等,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过量使用本品可引起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严重时可致肾功能损害。

【临床药理】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本品为磺胺甲噁唑(SMZ)与甲氧苄啶(TMP)的复方制剂,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球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尤其对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较SMZ单药明显增强。此外在体外对沙眼衣原体、星形奴卡菌、原虫、弓形虫等亦具良好抗微生物活性。作用机制为:SMZ作用于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合成叶酸的第一步,TMP作用于叶酸合成代谢的第二步,选择性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的作用,二者合用可使细菌的叶酸代谢受到双重阻断。本品的协同抗菌作用较单药增强,对其呈现耐药菌株减少。然而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亦呈增高趋势。

【药代动力学】

SMZ和TMP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完全,均能吸收给药量的90%以上,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在服药后1~4小时达到。给予TMP160mg,SMZ800mg一日2次,3日后达稳态血药浓度,TMP:1.72mg/L,SMZ的血浆游离浓度明显高于血药浓度。单剂口服给药72小时内自尿中排出SMZ总量的84.5%,排出TMP总量的79.2%,尿中药物多为乙酰化代谢物,少量为原形。SMZ和TMP两药的排泄过程互不相关。SMZ和TMP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分别为10小时和8~10小时,肾功能减退者,半衰期延长,需调整剂量。吸收后二者均可广泛分布至痰液、中耳液、阴道分泌物等全身组织和体液中。并可穿透血-脑脊液屏障达治疗浓度。也可穿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并可分泌到乳汁中。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高密度聚乙烯瓶装,每瓶60片。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1377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哈药集团中药三厂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八道街12号
邮政编码:150026
电话号码:(0451)84316869
传真号码:(0451)8431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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