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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2007年1月31日
修改日期:无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说明书(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
- 英文名称: Lobeline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 汉语拼音: Yansuan Luobeilin Zhusheye
处方药物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贝林,化学名称为2-[1-甲基-6-(β-羟基苯乙基)-2-哌啶基]苯乙酮盐酸盐。辅料为盐酸、注射用水。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临床上常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阿片中毒等。
【规格】
1ml:3mg
【用法用量】
1. 静脉注射 常用量:成人一次3mg;极量:一次6mg,一日20mg。小儿一次0.3~3mg,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3mg。2. 皮下或肌内注射 常用量:成人一次10mg;极量:一次20mg,一日50mg。小儿一次1~3mg。
【不良反应】
【禁忌】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剂量较大时,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可用于婴幼儿、新生儿。
【老年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临床药理】
无
【临床试验】
无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静脉注射后,其作用持续时间短,一般为20分钟。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玻璃安瓿10支装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342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金沪路805号
邮政编码:201206
电话号码:021-50312222
传真号码:021-5854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