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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2012年12月20日

修改日期:2018年08月13日

血塞通注射液说明书(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人参和三七过敏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出血性疾病急性期禁用;儿童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血塞通注射液
英文名称: 无
汉语拼音: Xuesaitong Zhusheye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10

【成份】

三七总皂苷

【性状】

本品为近无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样硬化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瘀血阻络证者。

【规格】

2ml:0.1g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00~40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缓滴注,一日1次。

【不良反应】

1.全身性损害:发热寒战、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2.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哮喘、喉水肿、咽干等;3.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等;4.心血管系统紊乱:心悸心动过速等;5.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震颤等;6.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等;7.心血管系统损害:紫绀、潮红、血压下降、血压升高等;8.其他损害:血尿、肝功能异常、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禁忌】

人参和三七过敏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出血性疾病急性期禁用;儿童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孕妇、月经期妇女慎用;老人、过敏体质者、肝肾功能异常者、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加强监测;3.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用药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4.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5.加强用药监护。输液速度不宜过快,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用药30分钟内,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6.肌内注射若出现疼痛、肿块时,应改为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7.颜面皮肤潮红,轻微头胀痛不影响本品的使用;偶有轻微皮疹出现,可继续使用;8.糖尿病患者可用0.9%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9.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10.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做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1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范围用药;12.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禁用。

【老年用药】

应谨慎使用,加强监测。

【药物相互作用】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药物过量】

【临床药理】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低硼硅玻璃安瓿,每盒10支。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3590-2001(Z)-2011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87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红星街72号
邮政编码:158400
电话号码:0467-5854654
传真号码:0451-87105777 8710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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