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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对本品及任何氟喹诺酮类药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英文名称: Ciprofloxacin Lactat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汉语拼音: Rusuan Huanbingshaxing Lühuana Zhusheye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9

【成份】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本品主要成份:乳酸环丙沙星。化学名称:1-环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3-喹啉羧酸乳酸盐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规格】

按环丙沙星计100ml:0.2g

【用法用量】

本品供静脉滴注给药。对任何病人,使用剂量应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机体抵抗力以及肝肾功能来确定。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次0.1~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一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天2~3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男性前列腺炎10~28日;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伤寒:10~14日。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消化不良、厌食等。治疗中如发现严重胃肠道疾,必须咨询医生,因为这可能是严重胃肠道疾病伪膜性肠炎。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给予适当治疗(如给予万古霉素)。禁用抑制胃肠道蠕动药。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面部潮红、呼吸困难、心悸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一些病例在初次用药即可出现喉头水肿、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抗休克治疗。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可致肝毒性:表现为黄疸、肝功能异常、胆汁淤积等。5.可致血液系统不良反应: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6.可致肾毒性:表现为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蛋白尿等。7.偶可致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等。8.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关节疼痛等。9.少数患者可出现味觉异常、视觉异常、耳鸣、听力减退等。

【禁忌】

对本品及任何氟喹诺酮类药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光毒症状需停药。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5.肝功能严重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有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氟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所做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8.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禁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10.药物相互作用:(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2)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清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合用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3)环孢素与本品合用,可使前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6)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清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7)复安可加速本品的吸收,但对生物利用度没有影响。(8)动物实验表明,高剂量的喹诺酮与某些非甾体抗炎药合用可引起惊厥,迅速静脉注射非甾体抗炎药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的可能性。11.药物过量:急性药物过量时应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予以对症处理及支持疗法。并保持足够的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时只有少量药物(<10%)析出体外。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未证实氟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所做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禁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2)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清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合用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3)环孢素与本品合用,可使前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6)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清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7)胃复安可加速本品的吸收,但对生物利用度没有影响。(8)动物实验表明,高剂量的喹诺酮与某些非甾体抗炎药合用可引起惊厥,迅速静脉注射非甾体抗炎药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的可能性。

【药物过量】

急性药物过量时应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予以对症处理及支持疗法。并保持足够的水分。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时只有少量药物(<10%)析出体外。

【临床药理】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有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卡他莫拉菌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毒理研究:1.遗传毒性:对环丙沙星已进行了8项致突变和致突变试验,结果有2项为阳性(大鼠肝细胞DNA修复试验和小鼠淋巴细胞回复突变试验)。但体内试验大鼠肝细胞DNA修复试验、微核试验(小鼠)、显性致死试验(小鼠)均为阴性。在大鼠和小鼠上进行的长期致性体内试验已完成。每日口服环丙沙星2年后,这些动物没有表现出环丙沙星有任何致癌和致瘤作用。2.生殖毒性:用大鼠和小鼠服用6倍于人通常每日剂量的药物进行生殖研究,尚未发现环丙沙星对胎儿有害或造成生育能力损害。环丙沙星用于兔(30和100mg/kg口服)时产生胃肠道紊乱导致母体体重减轻和流产增加。但2个剂量下均未观察到有致畸作用。静脉给药剂量20mg/kg后,也未产生母体毒性、胚胎毒性或致畸作用。然而,没有对孕妇进行足够的、对照良好的研究。环丙沙星对孕妇来说,只有在明确指征时应用才是安全的。3.光毒性:在盐水中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方可使用。4.关节毒性:在60分钟内静脉滴注本品200mg和400mg后,约1小时达血药浓度峰值,分别为2.1mg/L和4.6mg/L。可广泛分布到各种体液(包括脑脊液)和组织中,在组织中的浓度常超过血药浓度。蛋白结合率约20%~40%。静脉给药后,50%~70%的药物以原形从尿中排出,约14%经胆汁和粪便排出。24小时内排出给药量90%以上。消除半衰期为5~6小时,肾功能减退可使之延长。

【药代动力学】

在60分钟内静脉滴注本品200mg和400mg后,约1小时达血药浓度峰值,分别为2.1mg/L和4.6mg/L。可广泛分布到各种体液(包括脑脊液)和组织中,在组织中的浓度常超过血药浓度。蛋白结合率约20%~40%。静脉给药后,50%~70%的药物以原形从尿中排出,约14%经胆汁和粪便排出。24小时内排出给药量90%以上。消除半衰期为5~6小时,肾功能减退可使之延长。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玻璃输液瓶装,100ml/瓶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518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庆安县经济区
邮政编码:152400
电话号码:0455 - 44641811 4688865
传真号码:0455 - 44641811 464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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