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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无
清开灵口服液说明书(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清开灵口服液
- 英文名称: 无
- 汉语拼音: qing kai ling kou fu ye
处方药物
【成份】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适应症】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 - 30毫升,一日2次;儿童酌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儿童酌减,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年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无
【临床药理】
无
【临床试验】
无
【药理毒理】
无
【药代动力学】
无
【贮藏】
密封
【包装】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每盒6支,每盒8支
【有效期】
无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36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四川省彭州工业开发区柏江北路89号
邮政编码:611930
电话号码:028 - 83753097 83753072
传真号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