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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液说明书(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清开灵口服液
英文名称: 无
汉语拼音: qing kai ling kou fu ye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4

【成份】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适应症】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 - 30毫升,一日2次;儿童酌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儿童酌减,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年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临床药理】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密封

【包装】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每盒6支,每盒8支

【有效期】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36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四川省彭州工业开发区柏江北路89号
邮政编码:611930
电话号码:028 - 83753097 83753072
传真号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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