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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2013年7月16日

修改日期:无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说明书(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对盐酸左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英文名称: 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Eye Drops
汉语拼音: yan suan zuo yang fu sha xing di yan ye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4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等。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用于治疗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规格】

0.3%(5ml:15mg)

【用法用量】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角膜炎急性期:每15-30分钟滴眼1次,持续2小时。此后逐渐减少用药频率,治疗约持续2周。

【不良反应】

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为暂时性视力下降、发烧、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发生率约1%-3%。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红斑眼睛刺激、视物模糊、皮疹、荨麻疹、眼睑肿胀等。

【禁忌】

对盐酸左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药不应长期使用。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意识、血管性水肿(包括喉、咽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镜。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由于目前尚未确立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因此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根据氧氟沙星的资料,推测左氧氟沙星可向乳汁中转移,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使用经验少)。

【老年用药】

一般来说,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减量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氯霉素或林可霉素合用可能增强其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如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本品可能会与一些金属阳离子形成络合物,从而影响药物的吸收和疗效。

【药物过量】

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发生过量,应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临床药理】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复制。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葡萄球菌属、包括肺炎链球菌的链球菌属、细球菌属、肠球菌属、棒状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以及包括铜绿假单胞菌的假单胞菌属、嗜水气单胞菌、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柠檬酸杆菌属等革兰阴性菌以及厌氧菌属的部分菌株具有抗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健康成人1次1滴,1日4次滴眼,10天后的血药浓度检测未发现有左氧氟沙星。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塑料瓶,每瓶5毫升,每盒1瓶。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06272013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206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789号
邮政编码:250101
电话号码:0531-88878888
传真号码:0531-8887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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