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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肟胶囊说明书(成都市湔江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对本品及其成份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头孢克肟胶囊
英文名称: Cefixime Capsules
汉语拼音: tou bao ke wo jiao nang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27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克肟,化学名为(6R,7R)-7-[(Z)-(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3-乙烯-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羧酸-3-羧基-(Z)-(O-羧甲基)肟三水合物。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大肠埃希氏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布兰汉氏菌、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淋球菌、沙雷菌属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 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 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 胆囊炎胆管炎;4. 猩红热;5. 中耳炎、副鼻窦炎

【规格】

按C₁₆H₁₅N₅O₇S₂计算0.1g

【用法用量】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0.1g(1粒),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每次口服0.2g,一日二次。

【不良反应】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粒细胞增多(0.20%)等)。具体如下:1. 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中毒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初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头痛、乏力等)、溶血贫血(<0.1%,初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初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也有同其它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7)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症状(PIE症候群(<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2. 其它不良反应:过敏: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等;血液: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肝脏:GOT升高、GPT升高、AL - P升高、LDH升高;肾脏:BUN升高、血清肌酐升高;消化系统:腹泻、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等;菌群失调口腔炎念珠菌病阴道炎等;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其它:头痛、头晕、倦怠感、发热等。

【禁忌】

对本品及其成份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2. 为防止耐药菌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3. 对临床检验值的影响:(1)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费林(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时,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假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4. 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5. 其他注意事项:(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使用时宜进行皮试,有抑制细菌细胞壁形成的作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小鼠及大鼠剂量达人用量100倍时,生育试验未见对胎鼠损害的证据。关于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对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用药时,须权衡利弊。未研究头孢克肟在乳汁中的排泄情况,因此,当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3)儿童用药:对于体重<50kg的儿童,根据年龄的不同使用不同的剂量,尚未确立对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4)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药浓度较成人明显升高,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但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给药剂量,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老年患者按普通剂量及疗程使用,肌酐清除率为21 - 60ml/min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75%(标准给药间隔)给予,肌酐清除率<20ml/min或常久卧床腹膜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一半(标准给药间隔)给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小鼠及大鼠剂量达人用量100倍时,生育试验未见对胎鼠损害的证据。关于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对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用药时,须权衡利弊。未研究头孢克肟在乳汁中的排泄情况,因此,当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对于体重<50kg的儿童,根据年龄的不同使用不同的剂量,尚未确立对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用药】

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药浓度较成人明显升高,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但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给药剂量,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老年患者按普通剂量及疗程使用,肌酐清除率为21 - 60ml/min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75%(标准给药间隔)给予,肌酐清除率<20ml/min或常久卧床腹膜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一半(标准给药间隔)给予。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临床药理】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1. 药理作用:本品为口服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部分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氏阴性菌中的肠杆菌属、肺炎克雷伯杆菌、淋球菌等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本品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等亦具有良好的抗菌作用。本品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本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 - 内酰胺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2. 毒理研究:本品无抗原性,与青霉素类或其他头孢菌素类之间无交叉过敏反应。(1)急性毒性:LD₅₀(mg/kg):小鼠,口服>10000;大鼠,口服>10000;静脉注射>1000;皮下注射>1000;腹腔注射>1000。(2)亚急性、慢性毒性:对于成年SD大鼠以100、300及1000mg/kg口服给药13周,成年犬以100、200及400mg/kg口服给药5周,所有的实验均未发现异常。对于成年SD大鼠以1000mg/kg口服给药13周后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发现肾小管上皮细胞肿大及玻璃样变形,对生殖系统及生殖功能未见明显影响。对于以1000mg/kg剂量组雄性动物慢性肾病的发生率及程度均比对照组严重。1000mg/kg剂量组雌鼠体重增加受到抑制,肾脏重量增加,肾脏的重量亦见增加。(3)对生殖系统的影响:SD大鼠自妊娠前及妊娠初期口服给药100 - 1000mg/kg,在器官形成期、围产期、哺乳期口服给药320 - 3200mg/kg观察其对生殖系统的影响,结果未发现其对大鼠在繁殖性能和功能方面有影响。新生幼鼠的生长、发育和生殖能力也未见异常。(4)对肾功能的影响:以1000mg/kg/日连续给药13周,观察其对肾脏的影响,未发现异常。SD大鼠以口服给药500mg/kg并同利尿药合用,连续2周没有出现用药后的异常情况,亦未出现因利尿药导致的肾功能恶化。(5)抗原性:本品的抗原性同头孢菌素类相同或稍弱。本品不诱发抗原性,亦不与头孢氨苄、头孢克罗及头孢噻肟呈免疫交叉性。

【药代动力学】

1. 血中浓度:(1)正常成人空腹口服一次50、100、200mg(效价),约4小时后血清浓度达到峰值,分别为0.69、1.13、1.95μg/ml,血清浓度半衰期为2.3 - 2.5小时。肾功能正常的小儿口服一次1.5 - 3.0mg/kg(效价)(体重)后,约3 - 4小时血清浓度达到峰值,分别为1.42、2.07、3.97μg/ml,血清浓度半衰期为3.2 - 3.7小时。(2)对于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60ml/min/1.73m²)及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肌酐清除率<20ml/min/1.73m²),分别单次服用头孢克肟100mg进行比较。中度肾功能障碍组自6小时血清浓度达峰值为2.0μg/ml,重度肾功能障碍组为服用后8小时峰值为2.2μg/ml,12小时后血清中浓度分别为0.71μg/ml、1.84μg/ml,重度肾功能障碍组出现时间延迟及血清中维持时间延长,半衰期分别为4.15小时及11.05小时。(3)分布:本品在体内分布良好,在痰液、扁桃体、上颚窦、中耳、血清、胆囊、胆汁等组织中均能达到有效浓度。(4)代谢:在人体的血清、尿中未发现有抗菌活性代谢产物。(5)排泄: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正常成人(空腹时)口服50、100、200mg(效价),尿中排泄率(0 - 12小时)约为20 - 25%,最高尿中浓度分别为42.9(4 - 6小时)、70.9(4 - 6小时)、110.8(4 - 6小时)μg/ml。肾功能不全儿童患者口服1.5、3.0mg/kg(效价)72小时后尿中排泄率(0 - 12小时)约为13 - 60%。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6粒/盒;12粒/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02872004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323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成都市湔江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新农社区
邮政编码:610501
电话号码:028 - 83085035
传真号码:028 - 8308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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