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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无
修改日期:2015年12月01日
板蓝根颗粒说明书(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板蓝根颗粒
- 英文名称: 无
- 汉语拼音: Banlangen Keli
处方药物
【成份】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应症】
【规格】
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无
【临床药理】
无
【临床试验】
无
【药理毒理】
无
【药代动力学】
无
【贮藏】
密封
【包装】
双向拉伸聚丙烯/真空镀铝流延聚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每袋装10克,每包装20袋。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108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泰山庙工业园
邮政编码:442100
电话号码:0719-3222743
传真号码:0719-322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