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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无

修改日期:2015年12月01日

板蓝根颗粒说明书(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无
汉语拼音: Banlangen Keli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9

【成份】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临床药理】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密封

【包装】

双向拉伸聚丙烯/真空镀铝流延聚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每袋装10克,每包装20袋。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108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泰山庙工业园
邮政编码:442100
电话号码:0719-3222743
传真号码:0719-322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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