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刺五加注射液说明书
核准日期:无
修改日期:无
刺五加注射液说明书(黑龙江省格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止使用。(2)高敏体质或对同类产品有严重过敏史者禁止使用。(3)本品严禁混合配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刺五加注射液
- 英文名称: 无
- 汉语拼音: Ciwuji Zhusheye
处方药物
【成份】
刺五加
【性状】
本品为橙黄色或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规格】
每支20ml(含总黄酮100mg)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300~500mg,一日1~2次。20ml规格的注射液可按每次千克体重7mg,加入生理盐水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
【不良反应】
(1)静脉滴注过程中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流速后疼痛可消失。(2)药物热:偶见全身发热、寒战。(3)皮肤反应:多发生于首次用药,少数发生于连续用药数天以后,多表现为全身性,但以头面部、颈部及前胸为甚,均伴有程度不等的瘙痒、面部潮红,部分伴有轻中度胸闷、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口唇麻木等表现,停药或常规处理即可恢复。(4)过敏性休克:一般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发生,先是局部瘙痒、皮疹,继而心慌、恶心、呕吐、发热、胸闷、烦躁、呼吸困难、血压稍降低或升高、腹痛、口唇麻木,和肢体抽搐,并发急性肺水肿、视物模糊,个别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5)消化系统:恶心、腹痛、腹泻、呕吐等,停药或常规处理即可恢复。(6)循环系统:血管疼痛、血压升高,并伴有心慌、胸闷、头痛、头晕,甚至视物模糊,手足搐动、心力衰竭等个别导致心动过速、心悸,诱发心绞痛,停药后对症治疗均能恢复。(7)神经系统:意识丧失、头晕、头痛。偶见眼部胀痛。(8)呼吸系统:过敏性哮喘、咳嗽。个别首次静滴给药5~30min出现繁咳、憋喘、心慌、咽痒、不能平卧,双肺满布哮鸣音,及时处理均迅速缓解。(9)其他:偶见育龄妇女泌乳。
【禁忌】
(1)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止使用。(2)高敏体质或对同类产品有严重过敏史者禁止使用。(3)本品严禁混合配伍。
【注意事项】
(1)用药前要认真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如确需使用应注意监护。(2)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它药物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它药品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考虑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不得超过剂量使用,要严格按体重计算用量。(4)本品在使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过程中,如出现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5)本品稀释溶媒不宜过少,静脉滴注每20ml药液溶媒不应少于100ml。(6)本品使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以内使用。(7)静脉滴注时滴速过快可产生血管的疼痛感,静脉滴注本品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滴注时应为20滴/分钟,15~20分钟后,患者无不适,可改为40~50滴/分钟,并注意监护病人有无不良反应发生。(8)使用本品时应控制药液温度,建议尽可能接近体温。(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进行解救。(10)首次使用本品应密切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皮疹、瘙痒、面部潮红,特别是出现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给予脱敏治疗。(11)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者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护。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12)应严格按照本品适应症范围使用。(13)如发现药液颜色变深、变浅、有异物、产生沉淀或浑浊,漏气,玻璃瓶有细微裂纹禁止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无
【儿童用药】
无
【老年用药】
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者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护。
【药物相互作用】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药物过量】
无
【临床药理】
无
【临床试验】
无
【药理毒理】
无
【药代动力学】
无
【贮藏】
密封,遮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低硼硅玻璃安瓿包装;每瓶装20ml,每盒装5支。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八册WS3-B-3425-98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112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黑龙江省格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东升街2号
邮政编码:153100
电话号码:0458-3412487
传真号码:0458-341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