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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无

修改日期:2018年11月23日

感冒清热颗粒说明书(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以下患者禁用: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感冒清热颗粒
英文名称: 无
汉语拼音: Ganmao Qingre Keli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6

【成份】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应症】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规格】

每袋装12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年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临床药理】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密封

【包装】

复合膜包装,每盒装10袋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1863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永兴西路588号
邮政编码:053200
电话号码:0318-6178006
传真号码:0318-617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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