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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07年3月28日|2020年12月30日
氨甲环酸注射液说明书(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氨甲环酸注射液
处方药物
【成份】
化学名称:(E)-4-氨甲基环己烷甲酸。
分子式:C8H15NO2
分子量:157.21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 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 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 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 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 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 VIII 或因子 IX 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 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 用于心脏外科手术中因纤溶亢进导致的出血。
【规格】
5 mL:0.5 g
【用法用量】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 0.25-0.5 g,一日 0.75-2 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用于心脏外科手术中因纤溶亢进导致的出血时建议采用方案:麻醉诱导后、切皮前,给予负荷剂量 20 mg/kg 静脉滴注,20 分钟给药完毕,然后静脉泵注维持剂量 15 mg/kg/h 至手术结束。尚无本品维持剂量给药超过 4 小时的数据。
【禁忌】
- 禁止与凝血酶联合使用。
- 禁用于后天色觉障碍患者。
- 禁用于活动性的血管内凝血患者。
- 禁用于有抽搐病史者。
- 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注意事项】
- 消耗性凝血病患者慎用(与肝素等联合使用)。
- 术后卧床状态的患者以及接受压迫性止血处置的患者慎用。
- 因为有蓄积的危险,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适当减量。
- 如果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患者需要使用本品时,需要在有经验的医师的严密监护下实施。
- 如果连续使用氨甲环酸数天,应进行眼科检查,包括视力、色觉、眼底、视野,建议在开始使用之前和使用中一定间隔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检查结果异常,应中止使用氨甲环酸。
- 口服避孕药者使用本品时应予以关注,因为会增加血栓形成的风险。
- 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 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临床药理】
本品的化学结构与赖氨酸(1,5-二氨基己酸)相似,可以竞争性阻抑纤溶酶原与纤维蛋白结合,从而防止其激活,保护纤维蛋白不能被纤溶酶所降解和溶解,最终达到止血效果。本品尚能直接抑制纤溶酶活力,减少纤溶酶激活补体的作用,从而达到防止遗传性血管神经水肿的发生。高浓度时,本品对纤维蛋白溶酶还有直接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按体重静脉注射 15 mg/kg,1 小时后血药浓度可达 20 μg/mL,4 小时后血药浓度为 5 μg/mL。本品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有效药物浓度水平(1 μg/mL),可使脑脊液中纤维蛋白降解产物降低到给药前的 50% 左右。如按照体重静脉注射 10 mg/kg,则血清抗纤溶活力可维持 7-8 小时,组织内可维持 17 小时。静脉注射剂量的 90% 于 24 小时内经肾排出。本品可随乳汁分泌,其量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 1%。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