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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质炎病毒活疫苗口服三价的使用与注意事项

脊髓灰质炎病毒活疫苗口服三价(OPV)是一种预防脊髓灰质炎的有效手段,特别适用于6-12周龄的婴儿、所有未接种疫苗的18岁以下儿童和高危成年人。然而,成人应接种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IPV)。OPV中的减毒病毒颗粒是从猴肾细胞培养物中收获的,并经过广泛的纯化过程。疫苗可以选择不同的品牌,如OPV、ORIMUNE、SABIN和TOPV。

剂量与管理方面,成人应最初口服0.5毫升,8周后重复接种,第三剂应在第二剂后8-12个月给予。如果需要在接种前不到4周内免疫,可以给予单次0.5毫升的口服剂量。婴儿应在6-12周龄时给予第一剂0.5毫升的口服剂量,第二剂在第一剂后8周给予,第三剂在6个月龄时给予。如果时间不符合,第三剂可以在18个月龄时给予。每次剂量可以使用制造商提供的单剂量移液器直接注入口腔,或者与蒸馏水或无氯水、糖浆或牛奶混合,或吸附在面包、蛋糕或方糖上。如果一次剂量没有吞下、吐出或在短时间内大量吐出(即在5-10分钟内),应给予第二剂。如果第二剂没有保留下来,这次剂量不计算,在下次就诊时重新给药。

OPV的施用与疫苗接种者的麻痹性脊髓灰质炎的低发病率相关。此外,与最近接种疫苗的人密切接触的人患麻痹性脊髓灰质炎的风险可能很小,因为脊髓灰质炎病毒可以在OPV给药后6-8周内从粪便(可能从咽部)排出。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也容易受到这种不良反应的影响。脊髓灰质炎的发病率约为每265万剂OPV中1例。大多数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在第一剂后。发生麻痹性脊髓灰质炎的风险也与瘫痪发作前30天肌肉注射药物有关。对于口服脊髓灰质炎病毒活疫苗(OPV)的患者,应避免肌肉注射至少30天,或者对于通过与疫苗接受者接触而获得疾病的患者,应避免肌肉注射60天。在极少数情况下,尽管尚未建立因果关系,但在OPV给药后会发生格林-巴利综合征。OPV给药后很少发生过敏性休克,表现为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结膜炎以及突然或严重的疲劳。也发生了细胞介导的迟发型过敏反应(瘙痒和皮疹),但不太严重。在接受可注射形式的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的接受者中,多达5%可能发生发烧。据报道,发烧超过101.3华氏度。

同时使用免疫抑制剂(皮质类固醇、烷化剂、抗代谢物、放射疗法)可以降低对OPV的免疫反应并增强病毒复制。如果可能,应将免疫接种推迟到免疫抑制治疗完成。当在其他活病毒疫苗(如MMR)的1个月内施用时,OPV可能不会诱导足够的免疫反应。虽然关于同时接种口服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OPV)和其他疫苗的效果的具体研究并不总是可用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疫苗可以同时接种而不影响其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提供的信息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产品而有所不同。因此,在使用脊髓灰质炎病毒活疫苗口服三价(OPV)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医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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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dracel
全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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